学风建设 | 第3期学风建设自律打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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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0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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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生公寓管理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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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解除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2024年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完善教育、引导、奖惩相结合的学生管理体系,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引导和帮助受处分学生积极改正错误,激励其奋发进取,努力成才,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解除处分适用于下列处分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第二条 申请解除处分的基本条件: 1.处分期满; 2.在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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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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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
毕业实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和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使学生能较深入地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促进毕业实习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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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风、校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教育和促进学生严于律己,自觉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 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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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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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四条 学校对各项奖励表彰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第二章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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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应用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学习年限 第二条 学校本科专业的学制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允许学生在校修业年限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延长3年。第二学士学位学制2年,不延长。毕业时其学制均以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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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
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外,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的一切与学生教育相关的活动。为落实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坚持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紧密融合,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长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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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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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学生处理或处分行为的客观、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向学校申请撤销或变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校生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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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大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细则 |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学生行为规范》规定,结合学生日常校园行为表现,特对我校大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室 (一)在上课预备铃响之前进入教室就坐,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状态(建议不带手机进课堂),保持肃然、安静状态,做好上课准备,等候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二)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笔记,积极回答教师提问;不能有交头接耳、玩手机、看课堂无关书籍、睡觉等影响课堂纪律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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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成绩管理实施细则 |
学生成绩是教学过程中评价教学效果、学生掌握知识程度和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学生档案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加强学生成绩管理的准确性、严谨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成绩报送 课程考试结束后,700人以下的考试科目一周内报送成绩,700人以上的考试科目两周内报送成绩。教研室按规定录入学生成绩,并对学生成绩做课程考核分析,同时打印学生成绩单和课程考核分析单各两份,经教研室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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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遵义医科大学章程》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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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遵义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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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考试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人才培养需要,加强考试管理,建设优良的学风、校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教育和促进学生严于律己,自觉遵纪守法,保证各类考试严肃、公正、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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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遵义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 第二条 授予学士学位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 学士学位的评审,必须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 |
发表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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