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精神,推动各高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新时代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展示新时代思政工作者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思政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高校“思政年度人物”“思政年度人物提名”“思政新秀”评选活动,根据活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推荐名额
“思政年度人物(学工队伍)”1名;
“思政新秀”(学工队伍)1名。
二、评选条件
(一)思政年度人物系列及思政年度人物提名系列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申报思政年度人物(学工队伍)的人员须专职且连续从事学生工作5年以上(截至下文当天),包含但不限于学校学工部、研工部、二级学院(系)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因有“最美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的评选,故专职辅导员不能参与此次评奖)。
(3)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近五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项目1项(课题、项目等均须结题)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国家级课题、项目1项(排名前三名且须结题)。
2.近五年内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大思政类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大思政类比赛中获一等奖或特等奖。
4.近五年内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大思政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有多位指导教师的,须在获奖证明/奖状上排名前二)。
5.近五年内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大思政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特等奖(有多位指导教师的,须在获奖证明/奖状上排名前二)。
6.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教育相关的个人表彰奖励。
(二)思政新秀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申报思政新秀(学工队伍)的人员须专职且连续从事学生工作3至5年(截至下文当天),包含但不限于学校学工部、研工部、二级学院(系)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因有“最美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的评选,故专职辅导员不能参与此次评奖),年龄在45岁以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近五年内主持完成市(厅)级及以上课题、项目1项(课题、项目等均须结题)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省部级课题、项目1项(排名前三名且须结题)。
2.近五年内在市(厅)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大思政类比赛(校级除外)中本人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有多位指导教师的,须在获奖证明/奖状上排名前二)。
3.获市(厅)级(校级除外)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教育相关的个人表彰奖励。
破格申报:对部分确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显著,在全省思政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志,经所在学校推荐后可破格申报“思政新秀”(无论学校是否有破格申报“思政新秀”的人员,学校推荐的总名额不变)。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信息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参评人选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三)请在6月18日(下周二)12:00前将《申报表》、《获奖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印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中心楼3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94946553@qq.com。
(四)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1.贵州省“思政年度人物”“思政年度人物提名”“思政新秀”申报表
2-2.获奖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吴梅芬 联系电话:0851-2864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