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 正文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2022-10-15   审核人:

 

为近一步规范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提升值班效率,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时间

中心大厅值班时间为:每天8:20-22:30。

各部门窗口值班时间为:每周一、三、五12:10-13:40,17:40-18:40。

二、值班考勤

第一条 各学生助理应提前10分钟到岗。

第二条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或离岗。

第三条 如有换班情况,需在值班登记表上签值班人员的名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代签,不写错别字,不得私自撕毁值班记录。

第四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事先做好值班调整,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找人换班或替班的,须及时向管理部门教师提交请假条请假,获得签字批准方可,并在值班记录栏上注明。

第五条 在值班工作中迟到、早退的,每两次按缺勤一次处理。每学期缺勤次数达到三次的,中心经了解核实后将予以辞退处理。

三、值班职责

第一条 值班期间须佩带好相关工作证件,穿好工作服。

第二条 大厅值班同学须站在或坐在咨询台旁边显眼处,便于随时关注大厅情况,并上有需求的师生明显看到。

第三条 值班人员接待来访人员时应热情、礼貌、大方、亲切,使用标准、文明用语。

第四条 大厅值班学生助理应在接班后第一时间,巡查责任范围:学生事务服务办事大厅内外以及学生中心大楼大厅,查看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第五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巡查学生事务服务办事大厅内外以及学生中心大楼大厅有无违规广告与传单的情况。充分熟悉大厅内外宣传资料的情况,如有新增广告牌或传单,及时汇报老师并处理。

第六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巡查学生事务服务办事大厅内外以及学生中心大楼大厅的花木是否出现缺水等情况,及时浇水。

第七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巡查并时刻关注大厅出现的不文明情况,及时制止。诸如抽烟、大声喧哗、举止过分亲昵、衣冠不整、乱丢垃圾、坐桌子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充分关注大厅卫生与整洁情况,遇可以处理的卫生与整洁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关注读书区书籍摆放情况,及时整理。引导同学将书籍归位。

第十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遇老师或学生想借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场地开展活动或借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物资设备的,应充分解说借用流程。

第十一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遇老师或学生经过申请同意后,来借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物资设备的,应嘱付借用人爱惜并及时归还,并做好借用登记。

第十二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遇老师或学生归还借用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物资设备时,应全面检查物资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做好登记。如有损坏,及时联系学生工作部(处)老师,协调有关事宜。

第十三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巡查大厅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漏电漏水、私拉电线、插头未拔等情况。

第十四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及时查看周边情况,及时发现有需求的人员,并主动招呼与帮助。

第十五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注意查看大厅来访人员情况,遇类似考察队伍或人员的情况,及时热情接待并解说,及时告知学生工作部(处)老师。

第十六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如遇大厅有经过审批的活动正在开展,注意活动期间的巡查与支持。

第十七条 大厅学生助理值班时应巡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入驻的商家与学生创业项目团队的情况,有异常时及时汇报。并提醒商家与学生创业项目团队注意门前三包,提醒广告牌等不随意乱放,应放置于项目门口区域。

第十八条 负责开锁门的学生助理应按点到岗完成开锁门工作。开门后要确保与第一班人交接,大厅不出现无人情况。锁门时要确保大厅断电(关空调、关灯、关饮水机等)。

第十九条 班次交替时,各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须等下一班次学生助理到班后方可离开,不可出现交班时无人情况。

第二十条 每天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最后一班值班同学应督查学生卫生值日志愿者打扫卫生情况,并配合锁门人员做好断电工作。最后一班值班同学负有安全工作首要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与窗口值班时间重合的大厅学生助理,应做好窗口学生助理的查勤工作,并登记。

第二十二条 任何在大厅内开展的活动须经过专门审批,学生助理应查看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未经审批在大厅内开展的活动请及时制止,并告知学生工作部(处)老师。

第二十三条 窗口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应整理办公室桌椅,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离开时检查电脑是否关机、电源是否关好。

第二十四条 大厅值班期间,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咨询其他学生助理或学生工作部(处)老师。

四、值班记录

第一条 值班即将结束时,大厅学生助理应将值班期间所做工作记录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值班记录本》中,窗口学生助理应随时将对学生服务的情况记录在《服务登记表》中,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位。

第二条 学生中心办公室每月定期对值班考勤与记录情况进行汇总,并统计存档作为考核和评优重要参考资料。

五、值班纪律

第一条 学生助理值班时,不得出现在大厅内吃东西、吸烟、大声喧哗、随意打闹、坐桌子等不文明行为,不得进行打游戏、玩扑克、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第二条 所有学生助理应爱护大厅内外设施设备。

第三条 所有学生助理不可在大厅内承接任何商业活动。

第四条 遇不能处理的突发事件要及时联系学生工作部(处)老师,电话:0851-28643593。

 

版权所有©遵义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黔ICP备06003261号-2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校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科大学学生中心
联系电话:0851-28643593(学生处综合科) 28643565(学生处思政科)28643567(学生处学生科)28643572(心理健康辅导中心)